問:最低工資標準是指什么?最低工資標準的范圍是什么?廣東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答: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廣東省現(xiàn)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其中一類地區(qū)廣州為2300元/月、深圳為236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2元/小時;二類地區(qū)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為19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三類地區(qū)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為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0元/小時;四類地區(qū)韶關(guān)、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為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1元/小時。